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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样本(5篇)

来源:瑞缇养生网

劳务合同样本

  发包商: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木工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按照公司和建设单位所签定的合同能够按质、按时履约,本着“真诚信用,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该工程 工劳务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地理位置:

  建筑面积: 约 平方米

  结构形式: 结构

  工期:基础工程30天,主体工程50天,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大雨、暴雨天气除外)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承包范围及内容: 工程。包工包料含模板,所有用具自备。

  承包造价:按本工程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6元,如达不到精品工程每平方米扣除4元。

  三、对乙方所有材料、机具要求

  1、木(竹)胶合板要及时进场。必须至少配备两套模板,顶板必须是新模板,底层支撑必须钢管架,钢管架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并搭设,最上层水平管校正有乙方负责,钢管下的旧多层板由乙方提供。

  2、提供模板安装时所用的材料、机具(圆钉、铁丝、拉丝杆、电锯等)。

  四、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目标:精品工程

  乙方必须有一名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现行验收规范要求精心施工。确保混凝土观感和工程质量。出现涨模超过规范要求的一处罚款500元。

  五、安全文明施工

  本工程安全目标: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乙方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防护用品自付)如有工伤事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拆下来的材料随时起钉、堆放。消除朝天钉,教育工人不得随地大小便。车辆摆放整齐,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

  七、合同期间,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

  拒付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如果甲方推迟支付劳务费用,则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严格要求本班组每个工人入场时,都要进行安全教育,避免安全事故发生,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每个工人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生产、监理单位、甲方及其它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若事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要求配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做到工完清场,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6)模板制安质量要求,应以市质检站、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等级为准。每次浇捣混凝土梁、板、柱的时候,必须派专人跟班看模,必须保证拆模后混凝土外观质量及截面尺寸要求。

  7)本工工程必须护具及劳保防护用品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纠正,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场。

  九、安全责任

  如因乙方施工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发现不安全事故隐患,可以停止施工,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十、混凝土盛开后观感质量、构件截面尺寸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如果由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用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盲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造成返工,其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一、工期

  根据项目经理部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的时间、期限,保证按期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十二、付款方法及决算方法

  1、一层封顶,甲方付款30万元给乙方,二层封顶付30万元给乙方,三层、四层每层封顶甲方付乙方每层15万元。主体结构验收合格,甲方付乙方10万元,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十二、奖罚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安排足够的人员并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按时完成任务,推迟一天罚款500元,如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每处将给予100-500元罚款,造成甲方损失的,双倍赔偿。如果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又不能在限期内整改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把乙方清除施工现场,乙方所完成工程量作为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十五、如有一方违约赔偿另一方违约金15万元,乙方提供给甲方20万元的税务。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担保方: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为搞好食堂工作、方便职工就餐,注重饮食卫生,提高饭菜及服务质量,根据员工食堂管理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如下: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为乙方无偿提供职工食堂的场地、设施、设备、炊具与餐具(以交接清单为准);

  2、 免费为乙方提供水、电、燃煤,并保证正常供应; 甲方食堂管理员及甲方伙食委员会有权对乙方的饭菜质量、品种、环境卫生、服务态度实行监督考核和指导;

  3、 食堂所有设备、用具、餐具的添置及维修,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购置或维修;

  4、 食堂所需主、副食原料,由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由甲方指定专人对购进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由甲方保管且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发现不合格物品甲乙双方责任人各赔偿50%;

  5、 免费为乙方提供住宿,所配物品如有损坏和丢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同时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

  6、 负责办理食堂的“卫生许可证”工作; 在餐厅设立职工意见箱,对职工所提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乙方应于考虑和采纳,甲方将整改情况在餐厅予以公示;

  7、 在内部审计监督配合下,对职工食堂每月进行一次盘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次给予责任人1000元以上罚款;

  8、 食堂所配电动三轮车,只限于食堂送餐及购买物品;

  9、 有权对乙方安排的小炒厨师及服务员提出调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予以调换,每延后一天罚款50元,从乙方当月劳务报酬中扣除。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在承包职工食堂期间,要遵守甲方劳动纪律和员工行为规范,以服务职工为宗旨,按照甲方食堂管理员及伙食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降低饭菜成本,乙方每月盈亏幅度不得超过2%,超过此规定则扣当月总报酬的2%-4%,全年累计盈亏不得超过最后一个月营业额的5%-8%,超出部分按实际额数从所提报酬中扣回,并将扣款额有计划地用于改善就餐职工的伙食,不得挪作它用,并且不得连续亏损和连续盈余;

  2、 乙方必须保证全厂职工每日早、中、晚和运行工夜餐正点供应,并保证每日中、晚餐按时送到现场,保证饭菜新鲜,卫生合口,热饭热菜让职工吃好吃饱,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则扣其当月劳务费的2%-10%;

  3、乙方必须搞好环境(包括设备、设施、地面、餐具、炊具等)和食堂卫生,每餐后必须对所有餐具严格消毒,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因管理不善每发生一次中毒事件,扣罚乙方5000—10000元劳务费,并负责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焦作市武陟县卫生防疫站颁发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方可上岗,费用由乙方自理;

  5、 乙方人员在食堂就餐,每人每月伙食费计30元,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6、 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凡亲属、朋友、来宾在职工食堂就餐的,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规定向甲方交纳伙食费,否则以就餐标准2—10倍罚款;

  7、 乙方要爱护、保养好食堂的设施和设备,人为损坏和丢失,要照价赔偿;

  8、乙方人员的工伤、医疗费以及所发生的社会刑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9、无论何种情况乙方不得收取现金,否则除没收本金外,再按收取现金额的10倍予以罚款,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10、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 乙方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干净整洁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提供,否则每人次罚款10元;自觉接受上级卫生部门和甲方工会、伙食委员会的检查和考核,凡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200元,不计入成本;

  11、乙方向甲方交纳贰万元保证金,正常终止合同时如数退还,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

  三、劳务报酬的计算和提取

  1、乙方劳务费按月营业额的35%提取,未经加工的食品、水、酒不得计入营业额;

  2、乙方劳务报酬按以下公式计算:营业额35%—应扣除部分;

  3、甲方当月招待费<1万元时,按3500元/月支付乙方劳务报酬;当月招待费≥1万元时,按实际营业额35%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4、乙方劳务报酬的提取,由食堂核算填表,经甲、乙双方食堂管理员签字认可,报部门领导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每月25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

  5、劳务费支付方式为转帐支票或现金支票。

  四、合同的续签与终止

  1、甲乙双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协商合同事宜,如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2、合同终止,甲乙双方要认真清点食堂设备、用具和物品,乙方应在合同终止30天前将设备、物品清点造册移交甲方,凡乙方损坏丢失的物品照价赔偿甲方;

  3、本合同一经签字生效后,双方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违约方向对方交纳一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双方的义务及其它

  1、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员工食堂管理办法规定,努力办好职工食堂,为生产一线服务,让领导放心,让职工满意;

  2、每月由甲方组织伙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参加的食堂工作座谈会,乙方派员参加,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改进工作;

  3、乙方有义务无条件地完成甲方交付的临时做饭任务(如抢险抢修等),收入计入当月营业额;

  4、乙方每天必须公布饭菜品种和销售价格,否则罚款50元/次;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乙方:

  年月日:

劳务合同样本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工程所有的桩基工程及土建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资料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职责,使工程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内容:

  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土建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如下;

  1.3.1

  1.3.2

  1.4 承包方式:乙方以纯包工、包施工机具、包施工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的形式承包。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结算方式

  2.1 合同造价(见附表一):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不含税):土建工程人工费按建筑面积¥24.00元/㎡总包干计算,工程暂估价计:小写1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玖万伍仟元整,工程完工后按实际调整;在实际施工中与现图纸的工程量有增减时,增减工程量应以现行预算定额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为本工程工人工资的增减依据(包括收费中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增减的工程量应以现场签证或甲方补充的图纸为依据;如增加的工程按签工日形式现场签证的,每工日按160元/工日结算。

  2.2 付款及结算方式:

  2.2.1本工程乙方每月20日前把上个月的完成量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甲方按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 85% 以现金形式于七天内支付,当工程完成至 100% 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时,支付至工程实际造价的 95%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方使用后十五天内完成结算并支付至结算价的

  待保修期满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

  2.2.2由于材料供应不够超过5天或甲方内部原因造成停工,甲方给予乙方的工人基本工资150元/天、当月付清。

  2.2.3 若工期超过原合同时间,超出时间后施工的施工内容按预算定额及施工时期季度文件规定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作为超出部份工程的工人工资(包括收费中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

  第三条 工期

  3.1 工程工期:本工程施工期为:工程于20xx年2月1日 开始施工, 20xx年9月30日竣工验收。

  3.2 其他因素:在接到甲方指令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所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3 若工期超过原合同时间,双方协商解决并工期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4.2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及国家现行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3 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或交付使用方使用之日起计;

  4.4 其他: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需维修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派员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单位到场进行修复工作,因此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及其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非乙方原因或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或使用方使用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可由乙方修理,但费用由甲方或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5.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5.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施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

  (2)在施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5.3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负责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4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5.5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含小型工具及机具)、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7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乙方责任:

  5.8 乙方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劳务用工手续,依法与工人直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5.9 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并持证上岗。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5.10乙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工种、级别、信息卡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5.11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与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工期;

  5.12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5.13 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14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或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5.15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16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5.17工地现场如出现打架情况,出现第一次,甲方处罚乙方5000.00元,出现第二次,甲方处罚乙方10000.00元,情节严重者报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5.18乙方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符合GB/T19001-20xx、GB/T24001-20xx、GB/T28001-20xx标准,符合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文件的规定。对本工程重大危险源等实施重点防护,并根据本工程重大环境因素对施工中使用的含有毒物质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检验,保证所使用的材料达到国家规定安全标准,还要认真做好施工废弃物的收集及清运处理工作。施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共同商量处理。

  5.19积极进行涉及本公司劳务工人的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施工与防护

  6.1乙方应遵守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工程承包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发包人、监理、甲方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6.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6.4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l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6.5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施工验收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并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施工工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负责无偿修复。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施工配合

  8.1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

  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8.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乙方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劳务费最终支付

  9.1全部工作完成,经甲方确认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费的最终支付。

  9.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尾款。

  9.3乙方和甲方对劳务费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0.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劳务费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费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 0.1 ‰的违约金。 10.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超过实际结算金额5%的违约金;造成材料浪费、报废的,要承担此部分损失;

  (3)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未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办妥劳动用工手续,除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费用外,并按未签订劳动用工手续的人次,每人次罚款20xx.00元的处罚,并逐步清退。

  (5)违约金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10.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索赔

  11.1甲方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11.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动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乙方。

  11.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11.4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

  第十二条、争议

  12.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应将纠纷或争议提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仲裁应根据在进行仲裁期间生效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处理。裁决依据为现行法律法规、本合同、行业标准规范。该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13.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费。

  13.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3.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费。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费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 份,甲方执 / 份,乙方执 / 份。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16.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工程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100%;顾客满意度90%以上。

  16.2生产、生活用水达标排放符合标准,并持续达标;减少粉尘排放、减少运输遗撒、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率;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达到100%;噪音达标排放;施工安装过程保护自然环境,杜绝乱砍乱伐,提高环保意识;节约水、电能源。

  16.3杜绝死亡事故,工伤事故频率≤2‰(月)、≤6‰(季)、≤24‰(年度)──机械设备主要安全防护设施完好率达到100%;杜绝火灾事故、人员伤亡控制为零,经济损失为零;文明施工达标率≥80%;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和安全,对全体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率为100%。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17.1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劳务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籍贯: 省 市(县)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手机号: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为本公司临时职工,合同期限为一年。

  二、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经协商确定乙方劳动报酬形式,按车总运费吃饭、抽烟),电话费为每辆车每月 元。

  三、工资发放:

  1、运行后完成产值由财务会计结算,第二个月10日至15日发放工资。

  2、如有交风险抵压金的驾驶员,其工资第趟结清。

  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应产生后果和责任大予以经济赔偿。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乙方人民币 劳动合同。

  五、乙方在合同期间,不能弄虚作假,如油费及修理费或隐瞒出车费用,虚报产值。无论金额多少,情节如何,一经查证,甲方有权从驾驶员当月工资扣除赔偿金额,同时中止劳动聘用合同。

  六、车辆肇事及驾驶员生命安全应由公司买一份 元,保险公司消费险以及车辆上的人身险,保险公司理赔后,本公司概不负责,合同期未满,其保费由驾驶员自付。

  七、公司与驾驶员公担责任赔偿,车辆如发生交通肇事,事故赔偿的以交警大队责任鉴定为准则,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理赔后,公司损失部分应与驾驶员分担(公司分担陆成,驾驶员分担肆成)。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引起机械部件损坏所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责任。

  八、货物损坏由于公司造成的由公司承担,雨淋丢失或无证驾车等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九、乙方必须履行甲方驾驶员各项规章制度,在行车期间禁止、嫖娼、喝酒等违章乱纪行为。

  十、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就 (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的劳务施工。

  第三条 工程工期

  一、按项目部规定合理时间完成;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一)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备进入条件,不能供施工场地水、电源、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因连续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工程进度的;

  (六)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

  第四条 工程价款

  1、室内消火栓系统280元/套;喷淋系统75元/个;室外消防管道20元/米;自动报警系统75元/点位;应急照明65元/点位;室外栓260元/套;水泵接合器280元/套;气体灭火系统1200元/套;

  2、以上价格的工程内容以20xx年7月2为界线,7月2日以前的应该完成的由甲方保质保量的移交给乙方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若因前期工程不到位而造成工作量增加的总价在3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解决,超过3000元则由甲方负责;

  3、主材由甲方提供,辅材由乙方提供,详见附表;

  4、室外管网安装开孔开洞、挖沟、回填补洞均由甲方负责;

  5、整个工程甲方一次性给乙方远程施工费5万元整;

  6、以上价格不包括任何配合费、机械费、垂直运输费、管道防腐内容,如要防腐另行计价。

  第五条 工程结算方式

  1、每月的25日前乙方向甲方申报当月的工程进度量,甲方收到乙方进度量应急时对其进行核实,甲方按乙方的进度量按双方约定的价格的80%在次月的5日之前足额支付给乙方;

  2、本工程经消防检测验收或消防备案后三日内,甲方应对乙方的整个工程量进行结算,除去3%的质保金外,甲方应在消防检测验收后10日内付清乙方的所有工程余款;

  3、3%的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备案之日起满一年后,15日之内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图纸2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整改另行验收到合格,甲方没有及时到场验收的,视为合格;

  3、乙方在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设计要求,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可适当的调整,同时也满足使用要求;

  4、保修一年。

  第七条 调试及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2日内组织自行验收;

  2、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消防检测验收;

  4、因特殊情况要求提前使用消防设施,甲、乙双方的移交就以提前之日算起,维修期也以当日算起。

  第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足量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临时设施、用水、用电;

  7、为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

  8、甲方应为乙方施工人员买够足够的保险金;

  9、现在施工的加工材料甲方应派专人看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

  3、及时报告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

  5、堆放材料、机具、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乙方在施工时,安装工人必须穿戴由甲方指定的装束,并有醒目的标志;

  7、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材料部以书面形式报告材料计划;

  8、乙方应保证其项目部的所有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工资。因乙方管理不善,赞成工资不能发放到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9、负责工地施工安全及人员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3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条 其它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事项,如发生,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如乙方施工组织不力,不能保质保量完成进度计划,甲方有权随时撤换队,由此造成的甲方和乙方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解决;

  4、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4.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4.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4.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4、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的质保金内扣除。

  6、安全事故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由劳动部门仲裁。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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