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开办养老院的条件如下:(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拓展资料:养老服务是一种全人、全员、全程服务。所谓“全人”服务是指养老机构不仅要满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照料需求,还要满足老人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护理与康复以及精神文化、心理与社会等需求;要满足入住老人上述需求,需要养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这就是所谓的“全员”服务;绝大多数入住老人是把养老机构作为其人生最后的归宿,从老人入住那天开始,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就要做好陪伴着老人走完人生最后里程的准备,这就是所谓的“全程”服务。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三)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四)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五)床位数在10张以上;(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设立申请书;(二)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五)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第六条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设立申请书;(二)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四)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五)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2种观点: 有的,在农村开养老院国家有补贴。补贴项目包括: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小额贷款与担保、按揭贷款贴息。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管道燃气、通信,按居民使用价格标准执行;其他有关行业,凡是有价格浮动和优惠的,可按规定执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最低价格。补贴标准如下:1、床位必须在30张以上,每张床位资助3000元;2、拨付方式,三年两次支付;3、正式运营满一年后,入住率达到30%以上,支付首次50%资助金;4、运营满三年后,入住率达到50%以上,支付另外50%资助金;5、市财政给予日常运营补贴,每人每月80元;6、免征税。开办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开办养老院只需要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这一证件,同时拥有养老院应当具备的基础设施。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当提交:(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所报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实地验收。合格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合格的,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申请办养老院流程如下:1、办理机构,申办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2、申办材料,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材料;3、申办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筹办申请书;4、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5、个人以合资、合作形式申请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提交双方签约的委托合同书;6、办理程序,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县级民政部门审查;7、申请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8、正式营业。法律依据:《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和法规;(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3种观点: 私人办养老院要具备的条件如下:1、开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2、开办个人必须具有合法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有符合养老机构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且能提供集中居住的床位数在10张以上;4、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5、养老院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均每张床位30平方米,每张床位用地面积20至25平方米,每张床位不少于1万元的开办经费;6、符合建设规划、建筑设计、安全消防、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规定,且依法取得相关的审批文件或合格证明;7、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医疗人员、护理人员、康复保健人员、特殊教育教师和社工等专业技术人员;8、国家、省、市规定举办养老机构的其他规范和条件。敬养老院院长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和法规;2、组织制定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3、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强敬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4、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综上所述,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下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第十五条 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与服务对象或者其家属(监护人)签定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共同举办;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逐一审核批准,并签订代养协议书。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澳门、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2种观点: 开办养老院的条件如下:(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拓展资料:养老服务是一种全人、全员、全程服务。所谓“全人”服务是指养老机构不仅要满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照料需求,还要满足老人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护理与康复以及精神文化、心理与社会等需求;要满足入住老人上述需求,需要养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这就是所谓的“全员”服务;绝大多数入住老人是把养老机构作为其人生最后的归宿,从老人入住那天开始,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就要做好陪伴着老人走完人生最后里程的准备,这就是所谓的“全程”服务。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机构,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3种观点: 首次参保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续接缴费的,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等相关资料。申请人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做出决定→通知申办人→(如被批准)申请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提交有关文件→县级民政部门审查,做出决定→通知申办人→办理登记手续。一:想开个养老院需要什么手续1、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60张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审批,60张床位以下的由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2、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辖区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3、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由受理民政部门进行实地审验,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不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申请人书面整改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执业申请。二、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三、敬老院,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又称养老院。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地方各级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说明;(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澳门、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外经贸部门审核。
第2种观点: 申请办养老院流程如下:1、办理机构,申办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2、申办材料,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材料;3、申办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筹办申请书;4、办社会福利机构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5、个人以合资、合作形式申请筹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提交双方签约的委托合同书;6、办理程序,提出筹办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县级民政部门审查;7、申请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8、正式营业。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筹办申请。申请办养老院的材料有什么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办理小型养老院所需要的手续及文件一般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等。一、村里向申请资金怎么写申请农村项目扶持资金,必须有经当地批准的立项项目,并经地方遂级上报,方可以得到农村项目扶持资金。先由要求扶持的农户或者合作社写出申请书,然后持项目法人近三年的经营状况证明文件、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评定意见、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经营许可文件等相关材料,通过乡镇,向地方农经部门申请即可。二、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提供那些证明材料呢以下这些证明材料是当事人在办理遗嘱公证手续时应当提供的:1、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原件;2、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3、遗嘱中的遗产清单以及财产的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公证遗嘱应当是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相关公证手续的,办理完手续之后其遗嘱一般有效。三、托儿所需要办哪些证件托儿所需要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证》、《餐饮经营许可证》。托儿所是用于专门照顾和培养婴幼儿生活能力的地方,也指公共场所中因父母不在而由受过训练的服务人员临时照顾孩子们的房间或地方。托儿所应是能让孩子们得到锻炼成长的环境,同时也让孩子们获得珍贵的友谊和回忆。开办托儿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托幼事业发展规划;2、有固定的场所及配套设施;3、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4、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登记注册申请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1、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章程和规划;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3、拟任园长、所长和拟聘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4、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证明;5、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6、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社会福利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